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金光藏獒养殖_现在还有真正的藏獒吗?藏獒好饲养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藏獒有什么特点2.现在还有真正的藏獒吗?藏獒好饲养吗?
3.藏獒可以养吗
藏獒有什么特点
藏獒有什么特点
藏獒,是中国著名的犬种之一,也是世界著名的大型犬种。藏獒原产于中国西藏,是高原地区的犬种。藏獒的外观雄伟威武,性格独立自主,是古老的护卫犬种之一。那么,藏獒都有哪些特点呢?
外观特点
藏獒是大型犬种,体形高大雄健,毛色根据生长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通常为黑色、白色、棕色或者灰色。藏獒是厚实、健美、有力的动物,具有强健的肌肉和骨骼,尤其是头骨和下颌非常大。藏獒有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和高耸的耳朵,使它们看上去更加凶猛和威武。
性格特点
藏獒独立自主,警觉性极高,对主人忠诚,是非常好的看守和护卫犬。由于其独特的性格,藏獒并不容易驯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和社会化教育。藏獒顽强、勇猛、自信,与它们有过接触的人通常会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压迫感。当遭受到侵害时,它们可以采取决然果断的行动,保护家庭和主人的安全。
国粹特点
藏獒是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藏獒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它不仅是汉藏族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民族精神和文化象征的代表。藏獒曾经被视为高原生活的珍贵财富,被人们奉为神圣。
保护动物特点
藏獒是一种稀有的大型犬种,受到保护动物的法律保护。藏獒数量的稀少也使得它的价格昂贵,因此很多人购买藏獒并进行养殖,以此谋求利益。然而养殖藏獒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对养殖人员的要求也很高。因此,合法养殖藏獒需要得到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展野生藏獒的保护工作,切实保护稀有犬种的群体规模,共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综上所述,藏獒作为一种独特的犬种,具有自己独特的外观、性格和文化特点。在养殖和保护藏獒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其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其文化和经济价值。
现在还有真正的藏獒吗?藏獒好饲养吗?
关于养藏獒的问题,有人做出过这样的提议,但是,证明是不可行的,原因很简单,藏獒生性凶残,忠诚,嗜血,不惧怕任何目标,但是,这是优点也是缺点,藏獒在认准目标的以后,只有两种结果,第一是自己被敌人杀死,第二是把敌人杀死,发狂的藏獒连主人的话也不会听,所以,这一点就注定了藏獒的执行力很不好,所以,不适合当军犬,还有就是,藏獒的一只眼球是白色的,这就是白眼狼这个词的来历,除了外表以外,主要是形容藏獒在发狂时候的六亲不认,这个时候,谁敢拦藏獒,谁就是敌人,主人也不例外,所以,容易丧失理智也不适合当军犬
第1天: 1. 仔犬从母体落地后,母犬将脐带咬断且全身将仔犬吸吸吮干净后将仔犬提起用纱布全身擦干,脐带留一公分用白线结上,然后剪断脐带,以优碘消毒。 2. 胎儿若是呼吸危弱或没有呼吸时,此时将头朝下,左右摇摆或用嘴吸小狗鼻,吐出其水份,然后进行人工呼吸、按摩胸部、拍打。 3. 以葡萄糖5%或维他命ADEC液滴入仔犬口中0.5CC加强活力。 4.仔犬放母犬奶头前吸(如果仔犬不会吸吮。用手将仔犬嘴巴打开,含着母奶头慢慢吸)。 5. 初奶 (第1天~17天之母奶)封仔犬而言,非常重要尽量让仔犬吸收母奶强免疫力75%以上,可以抵抗大瘟热之疫病。 第3天: 脐带脱落。 第7天: 切除狼趾。 第14天: 眼睛张开。 第18天: 开始学站立、行走。 第21天: 驱虫(连续3天)。 第25天: 眼可看、耳可听,开始补充奶粉、高蛋白、维他命、钙粉。 第30天: 准备离乳。 第35天: 开始张乳齿,自己可排便,雄犬的睾丸滑入阴襄中。 第42天: 注射DA2L疫苗。第50天:驱虫。 第63天: 注射CPV疫苗。 第70天: 加强PV疫苗注射。 第90天: DA2L和PV疫苗再加强注射。 第8月~10月: 第一次发情(母狗)狗满一年再加强DA2L和PV疫苗注射。 犬满四个月以上,注射狂犬病疫苗
藏獒幼仔的饲养管理技术
1.注意防寒避暑:新生仔獒对体温的调节能力很差。因此,环境温度对仔獒的生命活动影响很大,要特别注意搞好室内的环境温度。仔獒舍要用粗铁筋制成的半圆形铁架网。冬季,在铁架网上铺塑料薄膜,防止寒风侵袭,并用塑料薄膜将前后窗封严;夏季,应撤去塑料薄膜,用铁架网架葡萄、葫芦等攀缘植物,为藏獒幼仔遮阳。不同日龄藏獒幼仔的适宜环境温度为:0—7日龄:28—32℃,8—21日龄27℃,28日龄以后23℃,并注意保持室内干燥,防止过堂风。
2.加强哺乳:母藏獒的营养哺乳母獒的泌乳量20天以后逐渐下降,而仔獒的需乳量却日益增加。因此,要及时补饲,供给母藏獒新鲜优质、易于消化吸收的动物性与植物性饲料,确保母藏獒的乳汁充足。
3.提高藏獒幼仔的营养价值:藏獒幼仔生后1个月发育较快,食欲旺盛,母乳已不能满足需要,应补喂饲料,喂些营养价格高且易消化吸收的适口性好的流质食物。如鲜牛奶中加入奶粉、肉汤、熟鸡蛋黄、稀粥等,另加些鱼肝油、多种维生素和骨粉等,否则仔獒因营养不良,体质瘦弱,影响其生长发育。
4.喂饲仔獒要适量:藏獒幼仔胃肠容积小,宜少喂多餐,每日喂5—6次,随日龄的增加,日粮浓度和日喂食量要逐渐加大,以适应仔獒日增重的提高。
5.保证清洁饮水:供应饮水时要注意水质、水温、水量、时间。藏獒幼仔须及时供给清洁水源,不能含有害物质、病原微生物等,水槽要每天清刷一次。季节不同饮水量不同,夏季饮水量最多,不能间断。水温要适宜,夏季饮凉水,冬、秋末及初春饮温水,饮水时间要选在采食后。
6.抓好疾病防治工作:母獒产仔前应对产仔窝进行彻底消毒。可用火碱(配成2%—3%的热水溶液)、3%来苏儿和5%福尔马林交替消毒产室、产箱和藏獒幼仔活动场所。定期对饮食用具用2%高锰酸钾消毒,藏獒幼仔出生后用左旋咪唑每2.5公斤体重服1片,30天时2次驱虫,效果很好,2月龄定期做好疫苗接种。
在母獒出现发情征兆后,就要着手选择一条优良的公獒作其配偶,公獒的品质将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獒仔的优劣,要选择无退化现象,神经类型稳定,体质健壮,生长发育快抗病力和繁殖能力都强的公獒。 配种的最佳时机应在母獒阴部流血后的12-13天间。这时母獒开始排卵,生殖道已为交配做好了准备,母獒也表现出愿意交配的征兆,如阴门充分肿胀甚至外翻,阴道分泌物的量减少并且由开始时的血样粘液逐渐变成浅色或不见血,如用手按压母獒腰部或扶按尾部,则站立不动,尾巴抬起偏向一侧,阴门频频开闭。遇公獒则频频排尿,表示愿意接近公獒,让公獒嗅其阴部,接受公獒爬跨,有是还爬跨公獒,表现越来越强的性欲。见上面这些征兆后,要尽快让其交配。一定要在母獒交配欲最强,发情征兆最明显时交配。 配种次数以两次为好,即初配和复配。两次相隔距离的时间以24-48小时为宜,以免影响胎儿的发育。交配的地点最好是在母獒生活的地方,不要多人围观,以免在交配过程中收到惊吓,影响交配。交配时以自然方法为主,辅以人工帮助方法。交配时,当阴茎插入阴道后几秒钟开始射精,随后海绵体充分膨胀成栓塞状。这时母獒会扭动身体,试图将公獒从背上摔下,或公獒自动下来,公母獒成对尾姿势。这种栓塞状态持续10-25分钟,有时时间更长,这时公獒的阴茎会在母獒阴道内旋转180度,再次射精,因此这时不可强行分开,否则会严重损伤生殖器官。 当公母獒松脱后,会各自舔阴部,不可马上牵拉,驱赶,尤其是公獒,在交配后常会出现腰部凹陷,俗称“掉腰子”切不可让其剧烈运动。交配后也不可让其马上饮水,应休息片刻,活动一会再让其饮水。交配时间,夏季最好在清晨或傍晚,冬季则以中午交配唯宜。交配前最好不要喂食或不要喂得过饱,以免因食后立即交配而引起呕吐。
藏獒可以养吗
现在还是有真正的藏獒的,其实之所以还有真正的藏獒主要还是在于当时的藏獒热。曾经有人炒作藏獒,开着豪华汽车,牵着一条藏獒,再搭配一个名表和大金链子,就是一种土豪的标配。只要这个人手里牵着一头藏獒,那么人们就觉得这个人了不起,有钱啊。因为当时藏獒成了炙手可热的一种犬种,原本一条藏獒也就几百块钱而已,但是被人们炒作之后涨到了几万甚至几百万元,可以顶得了城市当中的一套房。
这一情况的出现就会导致很多的商家都跑去西藏领养甚至购买藏獒,所以就会导致西藏地区很多的藏獒被人买走,自然也就出现了有的人以养殖藏獒来进行销售。只要能够赚钱又不违法,对于很多商家来说,他们都对此乐此不疲,藏獒在西藏地区是特别多的,对于那边的人,他们也会选择多一点养殖藏獒进行销售,也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也给现在留下了很多的藏獒。
这种炒作过去以后,没有人愿意去领养藏獒了,而且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藏獒属于大型犬,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很难被驯服,容易伤人,所以在城市当中为了避免伤人事件的出现,还要办理一些证件,自然在城市当中,藏獒就逐渐减少了,曾经有的人饲养了大量的藏獒,想要进行售卖,但因为这一种炒作过去了,就导致草原上多了很多的流浪藏獒。
藏獒在牧民那里还是有很多真正的藏獒的,因为藏獒本来就是为了保护一些羊群和牛群的,所以纯种的依然存在,真正的藏獒没有灭绝。
藏獒体型较大,饲养成本也比较高,虽然抗病能力较强,但是性情凶悍,所以并不是特别好饲养的,再加上藏獒毛发厚重,不容易打理,也是挺让人头痛。
一、藏獒可以养吗
1、藏獒可不可以养,需视情况而定:
(1)在非禁养区养藏獒合法,一般乡下郊区等地方,都是非管理区域,是允许养藏獒的,要做到带藏獒定期打针、驱虫,做好免疫手续。在饲养的时候最好用狗绳控制住,因为藏獒的攻击性非常强,很容易对他人的人生安全造成威胁;
(2)如果在禁养区,就不可以养藏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二、饲养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饲养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法人代表、技术人员简介;
4、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5、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
6、种源合法来源证明;
7、饲养、繁殖技术资料。